利用2010 年中国17 个农业大省的抽样调查数据,本文考察了农民对征地满意度的决定。研究发现,总体而言,当征地补偿款全部发放给农民、政府或村干部与农民事先协商征地补偿水平、征地补偿水平较高时,农民对征地的满意度将显著更高。通过控制事先协商与征地补偿水平的交互项,我们进一步发现,只有事先与农民就征地补偿水平进行了协商,那些征地补偿水平较高的村农民对征地的满意度才显著更高。这说明,在实践中,我们需要在维护农民对征地过程参与权的前提下,提高征地的补偿水平。此外,我们也发现,当征地用于公益建设时,农民对征地的满意度要比非公益建设征地时显著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