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详实的微观家户数据,本文首次区分和比较了家庭生产性固定资产和非生产性住房资产对居民消费的影响,细致考察了家庭资产对居民消费的“资产效应”和“财富效应”,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不同类型资产对居民消费的异质性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家庭住房资产主要呈现出消费品属性,只存在微弱的“资产效应”,且不存在“财富效应”。这个结论对于拥有大产权房和二套房的家庭同样成立。因此,住房价格上涨无助于提高我国居民消费。相反,家庭生产性固定资产具有明显的“资产效应”和“财富效应”,同时,其“财富效应”主要体现在自我雇佣的家庭中,主要作用机制是降低了家庭预防性储蓄动机并缓解了家庭流动性约束。本文的政策含义在于,引导资金进入生产性部门、发展房地产金融并积极推动金融市场改革是促进居民消费的重要方式。